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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推广协议书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03-02 15:24)    点击:467

  产品推广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协议概述

  1.1 乙方自愿申请成为__________产品的特约临床推广工作人员,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相关工作协议的约定。

  1.2 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产品临床推广工作条件,并授权乙方负责协议产品的销售及推广工作。

  1.3 乙方经销区域:_______________(以国家行政区域为准)。

  二、 协议期限

  __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终止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续签的优先权。

  品名及规格

  零售价(元)

  年销量(件)

  经销区域

  四、货款支付方式

  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乙方汇出款后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如有特殊情况需通知甲方),甲方确认款到后发(或提)货。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将首批提货款全额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逾期交款,每延期一天,须交纳上述款额的 0.5 %违约金。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需交纳市场保证金 元,逾期 10 天未交,则视为乙方自行撤消合同,本协议解除后,甲方有权继续在该区域征求特约经临床推广工作人员。

  五、供货及相关细则

  5.1 货品规格:

  乙方承诺协议产品在本协议规定区域内的年销售量及销售进度为:

  品种及规格

  每件包装

  首批提货量

  第一季度销量

  第二季度销量

  第三季度销量

  第四季度销量

  5.2 产品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3 供货期限:

  5.3.1 首批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之后的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发出货物。

  5.3.2 以后进货,乙方应提前_____天填写书面申请单,经甲方认定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将已确定发货日期的发货申请单的回执传真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回执的_____日内全数汇出总货款,并将汇出凭证传真给甲方。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发货时间发出货物。任何一方延期执行合同,每延期一天罚责任方该单合同总额的_____%。

  5.3.3 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5.4 交货地点及运费:

  5.4.1 合同交货地: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

  5.4.2 到达交货地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甲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该合同交货地城市前的费用),到达该城市后的短途运费由乙方承担。

  5.5 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

  5.6 验收地点:合同交货地。

  货物到达合同交货地点后,乙方应及时查收,如有异议乙方应在货物到达的三天内向甲方提出。若货物的短少或破损发生在到达合同交货地之前,乙方应协助甲方向运货商索赔;若货物的短少或破损发生在到达合同交货地之后,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 相关经销约定

  6.1 为保障全国各地区特约临床推广工作人员的利益,甲方规定乙方在其被授权经销区域直销医院(或经当地医药公司直销医院)终端用户的最低开票扣率不得低于产品批发价的__________%,同时乙方应尽力维护所代理产品甲方核定的零售价格标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包括促销、优惠活动等)降低或抬高价格销售所代理产品,以杜绝不正当竞争。凡发生违价情况,甲方一经发现有权没收乙方不正当所得,并处罚金_______________元,同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在_____日内(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日期为准)收回全部倾销货物。如再次违规将取消特约临床推广工作资格。

  6.2 乙方在 市场销售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性的法律法规,若有违规违法乱纪法不良行为发生,则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6.3 有关药检、物价、准销证(药品质量跟踪卡)等证件的办理由乙方全权负责办理手续,甲方出具相关的文件资料,协助乙方尽快办好以上相关手续,乙方应把已办好的有效批件返还公司,以便提供给同省内其它区域的特约经销商。

  6.4 乙方在其授权经销区域市场销售所代理产品只能采取直销医院(或经当地医药公司直销医院,药店等)终端用户方式销售,不得采取进入药品集散批发市场及药品非医院或药店的零售市场方式进行异地销售,一经发现核实,甲方有权处罚乙方承付被串货地区购买的货物金额(以被串货地区提供的购货发票为准),同时甲方有权处罚乙方异地销售行为之前从甲方所进货物总额的一至二十倍额度罚金或一次性罚款二万元,并且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特约经销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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